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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绍兴市体育局 绍兴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绍兴市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诸暨市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代表队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6月28日至30日在诸暨市举行
五、比赛分组及项目
1.各组年龄规定:
甲组:运动员是1999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运动员是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运动员是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运动员是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戊组:运动员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各组比赛项目:
甲组:男团、女团;
乙组:男团、女团、男单、女单;
丙组:男团、女团、男单、女单;
丁组:男团、女团、男双、女双、男单、女单;
戊组:男团、女团、男单、女单。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名(运动员人数不足20名的单位限报2人,不足10人的单位限报1人),各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2.各组运动员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证件(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七、竞赛办法
1.团体赛采用单循环赛制;
2.团体赛必须3人以上参加,运动员出场秩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顺序表上不能出现更改),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于赛前将该表提交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将其中一份同时交于对方,此表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3.各组单项比赛均采取单淘汰加附加赛制,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决出前六名;
4.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其中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一双打,第二单打,第二双打,第三单打,每名运动员在一场团体赛中,只允许出场一次单打和一次双打;
5.各单项比赛种子的设定,根据2013年绍兴市少年(儿童)羽毛球选拔赛(第一站)比赛的名次确定;
6.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有关21分制最新规定;
7.比赛采用“飞峰”牌羽毛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各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赛区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详见补充通知)
1.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以电子稿形式发至zjstyjjxk@163.com 。同时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
2.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但不作为团体赛的出场顺序),以便进行抽签编排;
3.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院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缺证者不得参加比赛,一切经费自理。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一、经费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按每人每天70元的标准于年底一次性返还。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绍兴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