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7日至9日在绍兴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主办单位
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绍兴市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均可组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
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各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2.年龄规定:
甲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3.各年龄组运动员均不得跨组比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证件(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
2.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根据天气和报名人数决定。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4.比赛用球待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各组男、女单打均取前三名(人数不够减一录取)给予奖励。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比赛前1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寄市体育局训竞处和市体育中心,报名表要求打印。
2.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由市体育局选派,其余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经费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按每人每天70元标准于年底一次性返还。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