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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一)单项
平湖市体育局 金华市体育局
萧山区体育局 慈溪市体育局
(二)团体
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单项
1. 第一站:4月7-9日平湖市
2. 第二站:5月19-21日金华市
3. 第三站:10月13-15日萧山区
4. 总决赛:11月24-26日慈溪市
(二)团体
1. 高中组总决赛(时间、地点待定)
2. 初中组总决赛(时间、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一)单项
各市代表队。
(二)团体
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各学校代表队。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单项
1. 竞赛组别
(1)1999/2000年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2)2001年组(2001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3)2002年组(2002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4)2003年组(2003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5)2004年组(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者);
(6)2005年组(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7)2006年组(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
(8)2007年组(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9)2008年组(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10)2009年及以后组(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2. 竞赛项目
(1)1999/2000年组-2004年组
① 第一至三站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② 总决赛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2)2005年组-2009年及以后组
第一至三站和总决赛均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团体
1. 竞赛组别
(1)高中组
(2)初中组
2. 竞赛项目
(1)男子团体
(2)女子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
1. 单项
(1)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2011-2017年浙江省体育局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2)省运动队试训、转正的运动员和已具有大学学籍的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赛,省队集训适龄运动员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3)运动员训练单位和责任教练员以省注册系统为准。
(4)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前必须进行本市范围内的运动员选拔与公示。
(5)报名参加单项总决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参加过二站以上比赛,按积分排名为各组别前16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单打比赛;
② 参加过二站以上比赛,按积分排名为各组别前32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双打比赛;
③ 2017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积分排名赛(总决赛)相应各组别符合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前4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单打和双打比赛。
(6)报名参赛运动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素养;
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③ 已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团体
报名参加团体比赛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参赛学校
(二)参赛报名数
1. 单项
(1)第一至三站
① 运动员
各单位按核定运动员报名人数(详见附件2)报名,男、女各组别人数不限。
② 领队和教练员
各单位必须报领队1名,并按实际运动员参赛人数,每5名运动员可报教练员1名。
(2)总决赛
报名确认根据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5点有关规定执行。
2. 团体
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l人及运动员5人。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根据“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列表”执行(球拍检测办法详见附件2)。
(三)比赛用球见赛事补充通知。
(四)赛制和比赛形式
1. 单项
各组别具体竞赛办法依据每站实际报名人数而定:
(1)报名数为7人(对)及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出全部名次。
(2)报名数为8人(对)及以上,采用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分为若干个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根据小组循环赛名次,采用累进淘汰赛制(或单败淘汰赛制增设附加赛、挑战赛制等)决出相应名次。
(3)每场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4)具体竞赛办法详见附件1。
2. 团体
(1)团体比赛形式:
男、女团体比赛形式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四场单打和一场双打)
一个队由4名运动员组成,比赛顺序是:
① A-W ② B-X ③ B/C- W/Y ④ D- Z ⑤ A(C)- X(Y)。
每场比赛采用3局2胜制。
(2)赛制
采用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数分成2个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出小组名次;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增设附加赛)制决出一至八名。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
1. 第一至三站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2. 总决赛
(1)各单项10人(对)及以上录取前八名;6至9人(对)减2录取名次;少于6人(对)不录取名次;并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颁发荣誉证书。
(2)组别参赛人(对)数为6人(对)及以上、年龄13岁(含)以上,可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请等级运动员称号。
(3)根据运动员比赛成绩,对所属训练单位(学校或俱乐部)团体总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则以名次前者列前;名次相同,则以名次多者列前),录取前8名进行奖励。
(4)根据运动员比赛成绩,对带训教练员所获得总分进行排名(总分相同,则以名次前者列前;名次相同,则以名次多者列前),录取前16名进行奖励。
(5)根据裁判员工作考核成绩,评选“优秀裁判员”。
(二)团体
1. 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2. 组别参赛队数为6队及以上、年龄13岁(含)以上,可按《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申请等级运动员称号。
九、报名与报到
(一)单项
1. 本项赛事采用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赛事补充通知。
2. 各市(地)体育局须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项赛事的报名工作,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将报名负责人名单报送主办单位。
3. 报到时应交验有效的运动员注册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
4. 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5. 每名参赛运动员交报名费200元,该经费开支中包括报名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保险期限为规定报到之日零时起,至比赛结束当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等均按具体保险合同条款执行)。比赛如需使用比赛场馆空调设备的费用,则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报名后未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团体
根据 “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报名与注册)”和“浙江省中小学生冠军赛(团体)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十、裁判员
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一、经费
(一)单项
代表队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承办单位提供“赛区周围宾馆(酒店)参考指南(包括价格、等级标准和与赛场距离等)”。
(二)团体
根据 “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
1. 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单项)竞赛和排名办法
2. 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单项)球拍检测办法
3.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单打)报名指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