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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2018年绍兴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跳绳比赛在嵊州市逸夫小学落下帷幕。此次比赛由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教育局主办,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承办,分小学组和初中组,共有来自全市各个学校250余名运动员同场竞技。
根据比赛规程,每个参赛学校都要全部参加单摇跳绳、集体跳绳和花样跳绳的比赛。单摇跳绳为男女运动员各3人,要求运动员必须在边长为3米的正方形场地内完成1分钟的定时速度跳绳。集体跳绳要求跳绳不短于5米,在12米乘10米的长方形场地内进行,其中男女运动员各4人,另外2人摇绳,以8人同时在2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成绩。花样跳绳的长绳要求与集体跳绳相同,花样自创,规定时间为3分钟,每一种花样8人(男女各4人)跳绳,2人摇绳。8人可以同时跳,也可以依次跳,每个学校至少完成6种花样以上。每个学校必须有两名运动员参加个人花样跳绳比赛,评分成绩计入花样团体成绩,并且要求服装统一。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嵊州市逸夫小学、嵊州市莲塘小学、嵊州市蛟镇中学、越城区皋埠中学分别获小学组、初中组花样跳绳一等奖。集体跳绳一等奖被越城区皋埠镇中心小学、嵊州市逸夫小学和越城区皋埠中学、文澜中学摘得。单摇跳绳比赛,小学组男女第一名分别被越城区皋埠镇中心小学的洪轶和新昌南岩小学的杨美林获得,越城区皋埠中学的卢明彪和卢雨分别获得初中组男女第一名。
据悉,为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充分体现“文明参赛,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的运动员精神,本次比赛特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经大会认真评选,新昌县南岩小学和越城区文澜中学获本次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