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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国家主席习近平二○一九年新年贺词。
2.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3.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4.《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发〔2018〕79号)。
5.《马卫光同志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摘要》(绍办通报〔2018〕25期)。
6.《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绍市机工委通〔2018〕43号)。
二、工作提示
1. 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做好2019年度发展党员计划。1月20日前,上报局办,逾期视为放弃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同时请及时做好智慧党建上“发展对象”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
2. 做好春节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3.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于1月11日前报送局党委备案。
4. 相关党组织认真做好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及时报局党委。
5. 按要求主题组织开展每月1次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除提示内容外,各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2019年1月7日